一、情侣分手一方想自杀一方有责任吗
在恋人之间,分手后若女方选择自寻短见,男方通常情况下并不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恋爱关系通常并不涉及到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这种说法并不是绝对的,根据具体情况,男方可能会被判定为对女方的自杀行为存在不作为之责,甚至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以下是两种可能导致男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况:
1. 当女方在男方家中自杀时,如果男方当时在场且具备救助能力却未实施任何救援行动,那么由于男方对该场所具有独占性的控制权,因此在此种情况下,男方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救助义务。
2. 如果男方通过言语或其他方式诱导女方采取自杀行为,那么男方很可能会被判定为犯罪。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二、要了女生第一次分手了怎么补偿
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给予这类所谓的“分手费”。
当恋人双方都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并且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自由恋爱时,这种恋爱模式本身便已经满足了我国法制所倡导的“结婚自由”原则。
在恋爱关系无法继续发展至婚姻阶段时,情侣们各自选择离开,这便是此原则的直接实践。
在此前提条件下,要求对方支付此类款项以弥补所谓的“青春损失”或者“精神伤害”是缺乏法律认可的,同样地,也就没有理由要求任何形式的赔偿。
总的来说,恋爱乃是成年男女基于个人意愿自主做出的决定。
倘若有人试图凭借分手的机会来要求对方支付不合理的赔偿金额,那么这样的行为将毫无法律依据。